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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瓷都清风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点击数:

  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教育警示,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有力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景德镇市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景德镇市黑猫股份公司原总工程师陈志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陈志勋在市黑猫股份公司任职期间,多次收受施工单位、个人及下属员工所送的烟酒、土特产等礼品、礼金,总价值约人民币576000元。此外,陈志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陈志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景德镇市古窑瓷厂原厂长吴小明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问题。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吴小明任市古窑瓷厂厂长期间,违规发放工会补贴、医药费、考勤费等津补贴福利,共计234010元,且其本人违规领取15400元。2022年3月,吴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洪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李木南违规吃喝等问题。2021年1月至8月,昌南新区洪源镇中心卫生院存在公务接待“三单一函”手续不全、餐饮浪费、虚列招待费等问题,李木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3月,李木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发生的招待费由其个人支付。


  景德镇市浮梁县三龙粮管所所长郭新胜“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至2021年,郭新胜在三龙粮管所粮食收购、保管经营管理费中,用加油发票报销其私人车辆维修费用15046元。2022年2月,郭新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既有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也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案例中的领导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当耳边风,对“铁规矩”毫不在乎,高压之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有的由风变腐,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深渊;有的借“人情往来”“体恤下属”“协调公事”“私车公用”之名,行满足私欲之实。特别是其中的“一把手”,不但把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抛在脑后,还带头违纪,极易污染一方风气。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这些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市委、市纪委市监委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拒腐防变从领导干部抓起、从作风严起的鲜明导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防微杜渐,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盯关键节点,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正风肃纪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重申廉洁要求,严明纪律红线,做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深刻认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坚持风腐同查,既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也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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