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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1日 点击数:

  端午将至,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出现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原市赣剧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副团长徐伟违规公款购买香烟等问题。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原市赣剧演艺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总计3590元的香烟用于接待,且在四次违规接待中开支烟酒1204元,上述费用经徐伟审批后由公司报销。2022年3月,徐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乐港粮油购销公司经理杨军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2月至11月,杨军多次违规将自己车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和汽油费13070元及自办企业的铲车柴油费1200元共计14270元在乐港粮油购销公司进行报销。2021年8月,杨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

  上述2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公款烟酒开支、有的违规私车公养,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腐化堕落的大错,都肇始于小事小节的失守,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的内在关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防止祸起忽微。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结合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重大意义,要坚决扛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紧盯关键节点,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重申廉洁要求,严明纪律红线,做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节点为“考点”,一刻不停歇地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决防治“节日腐败”。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及时通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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