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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2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作者:admin 来源:中共乐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8日,市纪委对2起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进行通报。具体问题如下:

鸬鹚乡规划办副主任程连林违规使用公车问题。鸬鹚乡规划办副主任程连林违反规定,擅自于周末晚上将单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专用车停放于市区过夜,未及时将车辆入库统一停放。经鸬鹚乡党委研究,决定责令程连林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对负责管理公车的党政办副主任何晶晶予以诫勉谈话。

塔前镇镇长助理黄兴传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塔前镇分管林业的镇长助理黄兴传违反规定,擅自于节假日期间将单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专用车停放于市区过夜,未及时将车辆入库统一停放。经塔前镇党委研究,决定对黄兴传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在全镇通报批评;责令主管林业的常务副镇长蔡衍栋作出深刻检查。

以上擅自将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专用车驶出乡镇管辖范围的行为,违反了《乐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景德镇市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专用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通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还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将通报精神传达到单位每一名干部职工,警示干部职工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公务车辆除值班值勤等执行公务之外,一律集中停放、予以封存,车辆钥匙要指定专人统一保管。要切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严禁用公车从事婚丧嫁娶、接送子女上学、接送亲友、观光旅游、垂钓、扫墓等一切形式的私人活动。对于执法执勤等专用车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专车专用。市纪委、监察局将还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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