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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作者:admin 来源:中共乐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5日 点击数:
日前,我市查处了1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通报如下:
高家镇高家村委会南京店村民小组组长童阳清套取自然灾害社会救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下半年,童阳清通过伪造虚假申报材料等方式套取自然灾害社会救助款1万元,其中8500元用于修建了南京店村土地庙,余款用于2013年、2014年冬至期间招待本村老年人用餐。2016年8月,乐平市纪委给予童阳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党群干部关系,必须严肃整治、坚决查处。全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按照我市《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稳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通报要求,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  
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严肃追究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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