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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关于近期查处的2起“两违”案件的通报

作者:admin 来源:中共乐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点击数: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四项整治”工作,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主动融入,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为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确保“四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近日,市纪委就分别由市纪委、洪岩镇纪委查处的2起“两违”案件发出通报:
       塔山街道南岸居委会程家畈村村长程海金违规处置宅基地的问题。2015年7月,程海金在担任村长后,违规将二块宅基地分别处置给2名亲属。2016年6月,程海金的2名亲属开始在宅基地上违规建房。日前,市纪委责成塔山街道纪工委对程海金予以党内立案。
       洪岩镇农业技术综合推广站副站长周才余非法买卖土地的问题。2016年6月,周余才将其耕作的1.7亩旱地非法卖给村民黎某,黎某准备将该地用于建房。2016年11月,洪岩镇党委决定,给予周才余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全部非法所得(已退还)。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两违”等四项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大力整治城乡环境,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及时查处在“四项”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通报强调,市纪委、监察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治工作不到位、走过场的,将严格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为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整治工作任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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