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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正式产生

作者:admin 来源:中共乐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6日 点击数: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吴顺斌同志当选为乐平市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2月6日上午10点30分,在乐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现场,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话音刚落,大会现场响起热烈持久的掌声。
       选举结果公布后,在全体人大代表满是殷切期盼的掌声中,吴顺斌踏步走向宣誓台,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作出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大家选举我担任乐平市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我深感荣幸,更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神圣。”走出会场,吴顺斌当即表示,新起点开启新征程,自己将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提高本领、带头锤炼作风,既严格要求自己,又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在景德镇市纪委和乐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重整行装再出发,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下午,新当选的乐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吴顺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表决任命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其中,王兆荣、潘维涌、倪桂平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蔡芳华、蒋建晖、王金根、王和胜、董电波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乐平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一思想、对标看齐、统一行动,扎实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乐平市监察委员会的依法成立,标志着乐平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依法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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