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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8日 点击数:

  2月24日上午,七届乐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听取了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枥珍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学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以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一至第四组组长、副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委第二轮巡察取得的成绩。此轮常规巡察,各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对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取得了较好效果。


  会议指出,巡察机构要聚焦监督重点,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定不移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狠抓工作落实。要提高巡察成效,聚焦局机关本级存在的问题,兼顾发现下属单位干部存在的问题,以免避重就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实做细底稿。要做到内容精炼,巡察报告不必过于追求面面俱到,要善于抓关键要素,彰显特色亮点。指出的问题要具有代表性,责任的认定一定要实事求是、务必精准,以高质量的巡察工作报告促进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发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落实上下联动,强化整改责任。发挥县(市区)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配合好景德镇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工作,按照景德镇市委指导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强化整改责任,形成监督合力,补齐漏洞短板,认真抓好落实,以此次巡察指导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加强学习《意见》,推动贯彻落实。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用好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紧盯整改方案落实等关键环节,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进行约谈问责,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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