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巡视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 我省推进巡纪“双剑合璧”提升监督合力
近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省委巡视监督与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巡前、巡中、巡后各环节协同协作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深化巡视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
《操作规程》围绕共同谋划巡视对象和专项整治工作、统筹监督力量、巡前通报情况、巡中线索移交、立行立改事项督办、做实整改日常监督、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等14个方面,明确了22项重点工作,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实践性。
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巡前通报情况须精细化,变交“粗粮”为交“精细粮”。省纪委省监委各相关室在巡视前不仅要向被巡视地方(单位)通报信访反映、问题线索情况,还要结合日常监督掌握情况和各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和事。巡视组视情与分管协管委领导沟通情况,听取相关审查调查室、专案组、派驻(派出)机构介绍具体情况。
针对巡中移交、立行立改事项督办等,《操作规程》作了具体细化,提出了研判、沟通、移交、跟踪落实等程序要求。据悉,十五届省委第一、二轮巡视期间,巡中移交问题线索7件,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中移交线索,查处了省信用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应勇,萍乡市人大二级巡视员、莲花县委原书记张运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立行立改事项4件,督促省自然资源厅如期发放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证22万宗,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省委巡视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