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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暨查办案件工作联

作者:admin 来源:中共乐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点击数:

5月19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暨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在市纪委办案中心召开。会议学习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审议并通过了《乐平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乐平市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名单以及《乐平市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会议指出,各成员单位要把反腐败协调工作作为本部门重要职责纳入工作议事日程,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强对影响全局发展的倾向性问题的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为市委部署反腐败工作提供情况和决策依据。要定期研究涉及本部门反腐败协调的有关工作,组织和督促本部门落实好协调小组确定的事项。纪委要正确处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与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关系,防止大包大揽,着重推进协调事项的落实;同时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多请示、多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分工,认真部署有关工作,出台实施办法,根据案件线索的性质和涉及的对象,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规定移送线索、案件,通报有关情况,在查办大案、要案过程中加强协作配合,在人财物等方面通力协作;要从办案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握紧拳头,形成合力。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加强对办案成果运用的协调。要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充分运用办案成果,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敦促指导办案部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工作,认真查找案件发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并利用典型案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做好典型案件的宣传通报工作。

会上,各成员单位还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就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联系、协调、配合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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