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乐平纪检监察网 >> 时政要闻 >> 浏览文章

景德镇市纪委发出通知坚决纠正“四风” 确保清廉过节

作者:admin 来源:中共乐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 点击数:
  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近日,景德镇市纪委发出通知,重申坚决纠正“四风”,预防“节日病”。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管事就要管人,管人就要管思想、管作风的原则,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纪委《关于我省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亲自部署、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又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人的教育与约束。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要从《通报》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不得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收送‘红包’;不得用公款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利用职务影响要求旅游景区免费安排旅游”。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紧盯中秋国庆这个重要节点,深入挖掘“四风”问题“隐身衣”“新伎俩”。要严格执纪问责,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景德镇市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和节后派出八项规定常态化督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