浯口镇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为官不为被免职
近日,浯口镇党委对该镇“为官不为”的瑶冲瑶族村党支部书记张某作出了免职处理。
据悉,张某自2014年底村“两委”换届当选瑶冲瑶族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对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的各项工作如农村清洁工程、计划生育等开展进度缓慢,甚至不作为。今年3月,浯口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约谈,然而,张某仍然无动于衷,5月初,该村部分村民在乐安河中盗采河沙,致使河岸崩塌,严重威胁到岸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张某,为官不为,未能及时制止盗采行为,也未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在群众中影响极为恶劣。针对张某的不作为问题,日前,浯口镇党委对其及时喊停,免除其村党支部书记一职。
据了解,浯口镇自去年7月份被列为景德镇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试点单位以来,积极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公开、服务”三个平台,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该镇党委书记在镇、村两级干部会议上多次强调,镇纪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责、追谁责”的原则,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试点工作开展近一年,该镇纪委已立案5起,分别给予8人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