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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岗镇扎实开展“微腐败”自查自纠工作

作者:admin 来源:中共乐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5日 点击数:

根据乐平市和十里岗镇《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连日来,十里岗镇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自纠对象为镇机关干部,基层站所干部以及村(场、居)、组干部。该镇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对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采取召开自查自纠剖析会、撰写自查自纠剖析报告、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等方式,对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镇纪委还重点对村级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镇纪委组织对村级扶贫项目、资金财务进行审计

全镇上下通过党内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落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镇领导班子带头填写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对是否存在“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并签订了承诺书。同时,全镇党员干部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上报自查自纠情况,若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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