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乐平纪检监察网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 浏览文章

镇桥镇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

作者:admin 来源:中共乐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点击数:

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镇桥镇党委集思广议,多措并举,有效推进该镇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扎实开展。

创新工作方法,营造浓厚氛围。该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教相结合的基础上,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和各村(居)两委负责人集中学习了“一准则三条例”等党规党纪,并且结合本镇实际,在通过宣传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依托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网格化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宣传氛围。

立足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正值市乡两级换届之际,镇桥镇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镇村党员干部的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组织镇村党员干部分批次到乐平市廉政教育馆参观学习,并利用每周一例会、镇村干部会议时间,组织观摩廉政警示教育片;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通过专门召开党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征求到的意见,深入查摆单位和个人在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且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填写自查自纠情况汇报表。

践行四种形态,加强执纪问责。该镇按照“以查促纠,惩教结合”的原则,加强监督执行问责力度,确保集中整治“微腐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该镇在22个网格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798-6501009)和举报邮箱(153997830@qq.com),畅通举报渠道,扩大线索来源;针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该镇纪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注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在这次开展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只要有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就要严肃处理,决不纵容、决不姑息,使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