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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三措并举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

作者:admin 来源:中共乐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点击数:

      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以来,市纪委坚持“严、实、新”的工作标准,以问题为导向,紧盯重点问题,明确工作职责,督促问题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有力地推动了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开展。
      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专门督查考核组,抽调了多名工作原则性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为督查组成员,组成8个督查小组。结合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实际和督查考核组工作职责,对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督查小组工作职责,并将城区环境整治任务细化为32项,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细化为9项,明确了督查方向和重点。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实行周小结和月例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分析梳理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督促问题整改。督查考核组针对指挥长令、领导交办、“随手拍”、新闻媒体和群众反映、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交叉运用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点对点、面对面地督查落实。截止目前,共发现各类环境整治问题457项,已整改落实438项,正在整改落实19项。通过全市干部群众的奋战与督查组的努力,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得到了明显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群众获得感得到显著提升。
      严格责任追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到环境整治工作大局中,依据市委下发的《乐平市城乡环境大整治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11类问责情形、9种问责方式。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对环境整治工作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问责力度,先后对26名党员干部予以问责,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立案1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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