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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组:以“三促”强化巡察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1日 点击数:

  编者按:  2021年,乐平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监督责任,以实干实效扎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对巡察整改的监督是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到实处的有力抓手,是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驻市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组以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检查促整改、以上会促整改、以问责促整改,切实落实对口监督单位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

  

  一是以检查促整改,督促建章立制。市直机关工委、市行政服务中心近两年均接受市委巡察,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及制定的整改措施,纪检监察组梳理出需要监督的事项,特别是需建章立制进行整改的问题,发挥“驻”的优势,将监督事项分解至每月,有针对进行监督落实。如针对巡察发现的日常管理不严谨问题,市直机关工委参照以往做法制定大而全内部管理制度,但实际操作性不强,针对这个问题纪检监察组督促其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工作制度、财务制度,要求细化时间、细化责任,切实解决应付整改的问题。


  二是以通报促整改,督促常抓常管。为将巡察整改落到日常,纪检监察组将监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每月工委会固定议题,通报近期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建章立制整改后期坚持情况,以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如,针对留存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市直机关工委,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机关工委留存党费使用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是否留存党费的规范使用情况。纪检监察组以此办法为依据,在工委会上否决了2次不合规使用留存党费议题。通过常抓常管,切实解决仅以文件落实整改的问题。


  三是以问责促整改,督促履行职责。为切实将巡察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不放手”,即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不放手,制度建设不健全的不放手,相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手。特别是整改被动应付,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如,针对市行政服务中心财务手续不全、工作规范等问题,要求其完善相关制度,并建议对会计进行调整岗位,同时,针对会计出现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对该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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