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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完成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市委下派4个巡察组对市第四中学、市第五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九中学和众埠镇、乐港镇、涌山镇、镇桥镇及其所辖11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近日,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完成,刘学飞、童勇、蒋西爱等分管市领导带队参加了巡察反馈,教育主管部门参加了学校党组织巡察反馈。巡察反馈传达了林卫春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抓好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轮巡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聚焦“国之大者”,发现了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问题。


  市委各巡察组在肯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发展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反馈指出,有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差距;党的全面领导和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作用发挥不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有缺失,选人用人不够严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够到位,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不够严实,立德树人理念树得不够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禁而不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集体资产管理不够到位,信访化解工作不够有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形式主义仍然存在;有的落实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持续发力不够等。


  市委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认领问题不漏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要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担责,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班子成员要强化大局意识,主动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按时按质将问题整改到位。要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深入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漏洞,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尤其是巡察乡镇党委时实行巡乡带村,发现了不少村(社区)党组织问题,要落实落细村(社区)巡察整改,乡镇党委要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乡镇纪委要承担起整改监督责任,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要承担起整改直接责任,对村(社区)党组织自身难以解决或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市委要求,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督促问题改到位、改彻底,通过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巡察干部要弘扬“严实深细”的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维护巡察公信力,奋力用实干创造新时代乐平第一等的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本轮巡察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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