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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乐平市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9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对我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17日向我委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方面14项问题,并提出了3项意见建议。团市委领导班子完全接受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端正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巡察的各项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团市委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了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第一时间召开机关干部会、民主生活会和工作推进会议,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领导核心作用。2020年4月26日,成立了由团市委书记为组长、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团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在团市委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做到直面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不打折扣,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整改落实。

(二)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会结束之后,团市委于4月22日召开机关干部会议,深入研究了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复研究、认真修改和完善,形成《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团市委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梳理细化为3大类1441条整改措施。

(三)以上率下、立行立改。团市委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行整改全面工作职责,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建立并实施“销号制”,坚决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问题整改情况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建章立制、标本兼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团市委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深入查找制度体系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共修订或新制定规章制度18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坚持把巡察整改、持续整改工作与改进作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团市委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共青团工作和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细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团市委主动“对号入座”,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逐条整改落实。一方面按照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方面从体制机制上深挖问题症结,完善制度建设,深化巡察整改实效。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不够”问题的整改。

1)十九大精神学习传达不广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列为机关干部会议、主题党日学习内容,时刻关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精神。二是进一步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每周例会学习制度,2020年以来,召开了18次会议,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安排了集体学习。三是充分借助新媒体力量,在“乐平市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专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引导和带动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切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形成了每周机关干部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机制,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研学”方式,进一步加深对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领会,坚持用讲话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党支部严格按照主题党日的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运用好“学习强国”APP,“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丰富学习活动形式,形成良好学习成效。机关4名干部“学习强国”积分均超15000分,年度积分均上6000分。四是对巡察发现党员存在网上全文摘抄学习心得问题,党支部书记分别进行了约谈,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两人均表示接受批评、深刻反省、自觉改正,坚决杜绝网上全文摘抄和抄袭他人文稿行为发生。

2、关于“党组织没有充分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问题的整改。

3)“民主集中制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断完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提前研究确定会议议题,提前做好研究事项沟通酝酿,认真做好事项讨论,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三是自巡察整改以来,“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邀请纪委监委派驻组成员参加会议,坚决执行主要领导“末尾表态制”,会上都是参会其他成员先发言,主要领导再表态。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确保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防止权力滥用。

4)“团代会未按期召开”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2月已召开乐平市第五次团代会。二是严格落实《团章》第四章第十八条“团的县级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之规定,及时向中共乐平市委和团景德镇市委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按期换届。

5)“没有召开常委会”问题的整改一是2017年换届以来,每年“五四”期间已先后召开了4次全委扩大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均到会参加。二是今后将坚持常委会工作机制,坚持每半年举行一次,提升共青团决策水平。

3、关于“基层团组织政治功能薄弱”问题的整改。

6)“村级和直属机关团组织瘫痪”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智慧团建”系统的基础团务管理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团组织使用“智慧团建”的督导力度,100%完成所辖乡镇(街道)团组织和直属团组织信息的录入工作。实现对下管一级团组织、团干部、团员基本信息的动态采集,构建全团大数据。二是成立了市直机关团委,统一管理直属机关团组织业务。三是丰富活动形式。以“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开展了“牢记总书记嘱托,担当新时代使命”网上主题团课活动、“十八岁成立仪式”、“瓷都十大杰出青年”推荐、“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军地青年联谊、演讲比赛等主题活动,提升团组织活动。

7)“三会两制一课”未实际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对城乡中学团委、乡镇、市直团委下发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 “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 (试行) 》文件,要求按照文件精神,规范开展相关活动。二是由团市委统一征订《团支部工作手册》500本,免费发放到每个团支部,并指导团支部规范填写。

8)“入团志愿书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13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二中、五中、六中团干进行约谈,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团干部教育职责,规范发展团员。二是2020年5月,向各中学团组织下发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对团员发展严格对照“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程序要求,要求团员发展对象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常态化实行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督查,团员发展经历不低于3个月,避免突击入团。三是要求在各中学团组织初审的基础上,对所有2020年新发展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资料均由团市委把关审核。严禁杜绝老师、家长代写入团志愿书,团课学习记录造假、入团程序不规范等现象发生。

9)“团费收缴存在随意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向各基层团组织下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教育, 规范团费收缴。二是杜绝下达团费收缴任务数,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数据,规范收缴。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主动作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0)“共青团改革到位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团内监督问责,于2020年4月13日,对低龄违规入团人数较多的六中团干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积极推动乡镇团委主要负责人由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中相对年轻的成员兼任。

11)“扶贫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检查、督查,确保机关3名帮扶干部到结对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以杜绝缺岗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大帮扶力度,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为5个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每户申请了1000元助学金,为贫困户子女学业提供帮助。三是在中秋节、春节、端午节等节庆日开展慰问活动,为贫困户发放生活物资。

1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认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对学习调研存在网上摘抄情况的徐梦欣同志进行了思想交流,谈话提醒,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3)“双创双修”工作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6日在一方公园开展了“助力双创”主题团日活动。组织20名乐平、景德镇、省三个层级的团代表参加活动,在公园出入口、公园游步道等地,向过往群众发放乐平市《双创双修》宣传册200余份,劝导不文明行为10余起,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双创双修》内容的了解,引导游玩的群众爱护公园环境。二是组织志愿者在天湖公园常态化坚持“路长制”巡查,为“双创”助力。三是通过微信平台开展了“双创双修”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14)“以机关干部会代替中心小组学习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6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共乐平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各种会议的通知》精神,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党内各种会议的通知》精神,规范中心组学习会参会人员范围、会议内容、会议程序,杜绝非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15)“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25日召开了团市委年度意识形态专题会,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了《团市委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团市委领导班子对团市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三是坚持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2次。四是利用节庆日等契机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团属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引导青年群众中的重要作用,开展主题宣传10次,引导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问题

6.关于“管团治团仍显“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16)“贯彻从严治团规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18日组织机关干部再次学习了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精神,树立强烈的管团、 治团责任意识, 切实抓好 《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二是2020年5月底,向基层团组织转发了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要求各基层团干部常抓常学。教育引导团干部深刻认识团的建设是党的建设一部分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全面从严治团的重要逻辑,严格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要求、做法,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旗帜鲜明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保持清风正气和良好形象。

17)“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19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团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部室和业务工作当中。

18)“内部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制度、干部学习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坚持学习考勤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提高机关干部对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业务知识。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9)“滥发出差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对2016年发生的3人次违规领取的600元出差补贴退缴到团市委账户。二是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务出差报销标准,杜绝违规事件发生。

20)“以广告费、办公用品名义套取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厉行勤俭节约各项制度执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二是规范相关业务办理程序,对办公用品、广告业务、文体用品等实行指定门店采购,严格实行不到无实体的经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8、关于团费支出风险防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21)“坐收坐支团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19年10月21日,组织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向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下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收缴团员团费,使用团费。

22)“超范围使用团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集体讨论决定团费使用范围。目前,除2019年11月上缴团景德镇市委团费5692元、购置团员证6456元;2020年6月购置团支部工作手册1750元外,无其它团费支出。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杜绝超范围使用团费现象发生。

23)“专项资金使用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二是团省委拨付的2019年度乡镇(街道)团(工)委专项经费15.54万元已全部下拨至各乡镇(街道)。三是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青少年权益保护经费、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经费等现象发生。

9、关于“四风”问题顽疾未除”问题的整改。

24)存在“机关化”“行政化”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落实“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每名团干部经常性联系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不少于100人(其中10名为基层和一线团代表)。先后通过青年交友联谊、青年志愿者活动、工作微信群等途径,加强与青年的联系。二是改进工作方法,善于从政策、环境层面为基层团组织建设提供指导,不断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

25)“基层团支部建设造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对下管一级团组织进行逐一梳理, 摸清村级和直属机关团组织底数, 建立信息台账, 加强管理服务。二是规范非公经济组织团建。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团的组织,完善非公经济组织标准化建设。

26)“注重留痕缺乏行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作风建设,从严控制和大幅减少各类文件,加强会议活动的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推动机关作风大转变、各项工作上台阶。二是建立了精简文件工作统计台账,2020年前二个季度下发全口径文件7份,比2019年度减少68%。

10.关于纪律建设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27)“工作纪律松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购置了指纹考勤机,制定机关考勤制度,严格机关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实行指纹考勤。二是办公室加强人员到岗到位情况随机检查抽查,进一步明确去向告知、请销假审批和备案、日常考勤管理、机关工作纪律等相关要求,并在全体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

28“考勤制度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共青团乐平市委考勤制度》,按照奖惩标准进行奖惩。

11.关于财务管理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29)“财务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有关票据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二是加强部机关财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规范财务管理,报销发票要填写规范,确保报销程序规范、要素齐全。三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手续不齐全,不予报销,坚决杜绝白条入账的情况再次发生。

30)“收入没有按实际拨款情况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财务报账手续和程序,杜。2019年,按照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按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套账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

31)“证账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参加财政局开展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到银行补印利息清单,规范财务凭证管理。三是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12、关于“团组织干部使用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32)“越位任免团支部书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团干部协管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33)“基层团支部书记任免没有备案”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文件规定, 做好乡镇、 街道、企业、机关、 学校、社会组织等团的基层委员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协管工作,做好团干部备案工作。

34)“领导班子分工没有下发文件”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向下级团组织下发领导班子分工文件。

35)“内设机构负责人未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主动向市委组织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市委及组织部门的重视支持, 积极推进机关专职团干部配备。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

36)“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坚持党味要正、辣味要足的原则,摆正自己、摆正位置、摆正心态,以党章为镜,以党规为鉴,以党纪为尺,时常自我审视、自我体检、自我反思。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反思根源、坦诚交心谈心,会上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议成效受到了市委督导组的肯定。

37)“专题民主生活会放在支委会上召开”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进“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带头为党员讲党课,进一步树牢党员第一身份的意识。二是规范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8)“程序上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把会前准备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二是规范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会议程序,标明机关3名党员为参会人员、2名非党员为列席人员。

39)“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敷衍塞责”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形式开展理论学习,注重结合工作实际、思想实际进行深度研讨交流,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武器。二是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将发言提纲交市委指导组审核,杜绝发言提纲网上下载现象发生。

14.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40)“主题党日活动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确保活动时间,要求每名党员必须参加。二是非党员机关干部列席参加,促进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三是4月以来,已召开4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次都按照市委要求精神,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发言,促进党性提升。

41)“没有党支部委员会却召开支委会”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党内各种会议的通知》精神,规范“三会一课“参会人员范围、会议内容、会议程序,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

三、举一反三、巩固成果,形成常态管理

团市委在巡察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团市委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推进共青团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推进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书记是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践行“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按照领导班子、书记、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三张清单”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下一步整改工作落实。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团市委将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盯整改重点,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抓好统筹协调,通过动态管理、清单管理等方式,严格按照整改清单和时间节点一一落实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团市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反思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深挖本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同时,加快健全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改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和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98——6832385

通讯地址:乐平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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